仲裁公告(石新劳人裁字〔2023〕445、446号,受送达人河北言而优信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8:45
河北言而优信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亚华、饶嘉与你单位发生的关于工资争议案件(石新劳人裁字〔2023〕445号、446号),因你单位住所查无你单位等而无法送达有关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时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审理一室(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10号一楼)审理以上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