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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华区2021年第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3日  
石新双随机办〔202118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华区2021年第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新华区2021年第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新华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石家庄市新华区
2021年第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有力遏制农民工欠薪现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石家庄市新华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新华区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区政府决定结合“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组织开展新华区2021年第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跨部门随机抽查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对如下抽查事项进行联合检查:
1.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3.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
4.对人力市场的监督检查
5.登记事项检查
6.公示信息检查
7.建筑市场监督检查
8.建筑市场市场行政监督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9.重点稽查对象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从全区2021年度欠薪投诉突出的建筑行业中按照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三个等级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全区2021年10月20日前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中按照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三个等级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抽取比例
全区2021年度欠薪投诉突出的建筑行业高风险企业按照30%比例抽取,中高风险企业按照10%比例抽取,中风险企业按照1%比例抽取;全区2021年10月20日前登记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中高风险企业按照30%比例抽取,中风险企业按照2%比例抽取,中低风险企业按照1%比例抽取。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
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
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监管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区人社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区有关部门为:人社、市场监管、住建、税务等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
2.各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实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对企业实施联合抽查时,由区双随机办根据政府要求,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区政府和区双随机办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积极筹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区人社局要做好牵头工作,其他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和分工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密切协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开展宣传培训,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跨部门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社会氛围。要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前培训、准备等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注重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石家庄市新华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公示。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统计表于12月3日前汇总上报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新华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
新华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
统计表
 
随机抽查企业(户)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涉及检查部门(个)
检查项目(个)
检查内容(个)
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处理
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个)
发现问题事项(项)
发现问题企业(户)
责令改正(户)
应列入异常(户)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