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
 
中国政府网   |  省政府   |  市政府  |   无障碍  |   适老模式
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来源:
  •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河北亮牛商贸有限公司82户公司(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杰、宋慧     

联系电话:0311-83661183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39号      

 附件:河北亮牛商贸有限公司82户公司名单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