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不仅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减少火灾隐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推动社会共治,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电动自行车领域的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内容和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整治目标
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鼓励员工之间、商铺之间相互监督,通过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及时发现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无营业执照销售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等产品行为。
2.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无CCC认证、无合格证、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篡改车辆速度、更换大功率电池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虚假宣传及相关违法行为。
4.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并依法建立进销货台账。
5.严肃查处市场监管履职不力、工作不实不细、以权谋私等作风和腐败问题。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举报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0311-83663001
举报执法人员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和腐败问题:0311-83660025
2. 来信举报
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和平西路639号”,收件人注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举报”。举报材料应包含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被举报对象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描述及相关证据。
3. 来访举报
举报人可前往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当面举报,由工作人员现场接收举报材料并记录相关信息。
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