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豪先生:
2025年5月27日,我局收到您投诉、举报新华区鑫鑫民宿店涉嫌使用违反3C认证的电脑进行经营活动的投诉举报信。2025年6月4日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您投诉受理,并于2025年6月5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您投诉受理。
2025年6月17日 16点15分 我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电话87724555告知您,针对您的投诉问题,新华区鑫鑫民宿店明确表示无法协调,由于被投诉商家明确表示无法进行协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的规定,我局作出终止协调的决定。
针对举报问题,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13日对该酒店进行检查,经查该酒店使用的电脑机箱内存条、CPU、显卡(GPU)、主板均为再制造。商家提供出采购合同及情况说明,证明其采购的产品为二手显卡、二手CPU、二手内存条及二手主板。同时店内使用的键盘、鼠标、显示器均为经过CCC认证的合格产品。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说明:“3.再制造产品不在CCC认证范围内”。该酒店使用的电脑为二手配件再制造,不需要CCC认证。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6月17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现将以上情况回复到您寄信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正定东柏棠村
姓名:李建豪
电话:180****3729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