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批次不合格芹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芹菜。被抽样单位:新华区喜佳蔬菜店。抽样日期:2025-6-12。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办理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食用农产品,经调查,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提供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025年6月4日 芹菜的检测合格证明,2025年6月12日芹菜的进货单,2025年7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批次芹菜已销售完毕,没有证据证明因该批次芹菜发生食源性疾病,当事人在采购和销售时并不知道该批次芹菜为不合格,当事人在两年内没有出现过本类型的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的附件 1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序号4规定的免罚条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当事人已经做了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