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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三庄街道办事处简介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来源:西三庄街道
一、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71号。
二、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6月1日-8月31日下午14:00-18:00)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86953200
四、负责人姓名
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凤稳
五、机构职能
西三庄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全面领导街道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人大西三庄街道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联系代表以及其他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同时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西三庄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政府的授权,履行相应的政府职能。西三庄街道主要围绕加强党的建设、经济发展、平安法治、民生服务四个方面,聚焦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人居文明履行职能。
西三庄街道党工委、人大街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社工、武装、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人大、群团等工作;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指导辖区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统筹制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重大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服务企业发展;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居民收入;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工作,开展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等统计工作。
(三)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突发事件先期处置、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民政、文化、教育、爱国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相关工作。
(五)按照规定权限,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做好权限外相关领域巡查、劝阻、上报等前期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专业执法等相关工作。
(六)按照规定权限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级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七)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三庄街道党工委、人大街道工委、办事处配合职责是:
落实《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委办公室、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新华办字〔2025〕11号)精神,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民族宗教、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教育培训监管14个方面86项履职事项。区直有关部门作为相关事项的责任主体,应在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人员力量、资金投入、装备设备等方面,为街道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街道对配合履行的职责,逐项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主动抓好任务落实。
六、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8个: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落实深化改革任务;负责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项的受理、督办、反馈工作;负责年鉴、地情文献、史志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撰报送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配合做好涉外事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文化、意识形态、政法、统战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组织人事、人才、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做好“扫黄打非”、见义勇为宣传教育相关工作;坚持党管武装;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基层党建信息更新和党员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大相关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互联网舆情化解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发展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多元社区服务;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指导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配合做好文化宣传、旅游资源、文化遗产开发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重点项目决策部署,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开展统计工作,实施街道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小微企业扶助工作;指导商会建设;推进辖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负责推进服务业发展工作,规范、完善便民商业服务。
负责拟订街道农业综合服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农村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工作;指导种植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经营项目,提升生产经营水平;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药化肥使用调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虫害防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运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负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推动辖区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负责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移风易俗、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保护工作;配合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配合做好水资源保护、社区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运行、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等工作。
(四)安全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街道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指导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群众疏散、初期救援等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护林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气象信息宣传、预警等气象公共服务及防汛、抗旱等应急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开展长输管道安全常态化宣传教育。
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的受理、督办、反馈工作;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配合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农民工工资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配合做好校园周边安全治理。配合做好铁路护路联防、大型活动和重要时期维护公共安全工作;会同司法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配合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矛盾纠纷,指导社区物委会开展工作;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监管、供热用热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街道社会组织;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传染病防控、文明养犬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养老服务、就业失业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救助、3岁以下幼儿照护、儿童福利保障、残疾人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相关工作;配合配合做好城中村拆迁、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规定权限,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做好权限外相关领域巡查、劝阻、上报等前期处置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专业执法等相关工作。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和“双拥”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思想引领、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就业创业扶持、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八)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配合做好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申请事项的受理、初审、上报工作;负责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工作,做好信用宣传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街道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街道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街道党务、政务、财务、居务公开,监督规范居委会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街道办事处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人民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