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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镇岳村第二卫生所向我局申请医疗机构注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来源:

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镇岳村第二卫生所

医疗机构申请注销公告

 2024年4月22日,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镇岳村第二卫生所向我局申请医疗机构注销。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于2024年4月23日予以受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予以注销的公告:

名称: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镇岳村第二卫生所

类别:卫生所

法人代表人:敦建文

机构地址:大郭镇岳村西楼区门脸房

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29日前向我局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58号新华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电话:0311-86271629

石家庄市新华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