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石新劳人裁字〔2024〕156号,受送达人河北卓铁铁路电气化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05
河北卓铁铁路电气化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高红遥与你单位发生的关于工伤待遇等争议案件(石新劳人裁字〔2024〕156号)已审结。因你单位住所查无你单位等而无法送达有关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一、确认高红遥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3月12日终止。二、你单位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高红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4098.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8404.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7887.48元、停工留薪期工资1400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600元、检查费122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80元、护理费2253元、交通费500元,各项共计人民币179251.35元。三、驳回高红遥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单位若不服以上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以上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