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石新劳人裁字〔2025〕365号,受送达人河北淦鑫消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6:06
河北淦鑫消防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朱立业与你单位发生的关于工资等争议案件(石新劳人裁字〔2025〕365号)。因你单位住所查无你单位等而无法送达有关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通知及开庭通知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10日。本委定于2025年11月10日9时30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审理一室(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10号一楼)审理以上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