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新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拟为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居民普通病门诊服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5:19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门诊保障服务的通知》(石医保函[2023]25号)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拟为石家庄市新华区东焦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居民普通病门诊服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66683138
受理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工作日受理)
     石家庄市新华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