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石新劳人裁字〔2025〕200号,受送达人石家庄旭豪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24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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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田芳伊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案件(石新劳人裁字〔2025〕200号)已审结。因你单位住所长期无人等,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法定方式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石新劳人裁字〔2025〕200号裁决书。该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田芳伊的仲裁请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你单位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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