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9:12
各街道办事处,湾里庙步行街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石政函〔2025〕67号)要求,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开展好此次农业普查,有利于全面摸清我区“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居民生活新变化、涉农社区改革新成效,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明确普查具体事项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区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石家庄市新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全区农业普查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责任,认真抓好本地普查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组织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密切部门协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行政记录、卫星遥感影像、行政边界和其他数据信息等。
做好经费保障
新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统计部门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
配强普查队伍
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简称“两员”)选聘,街道、社区两级根据工作需要,综合考虑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责任意识等因素,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两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业务培训
区统计局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选拔优秀培训师资,在普查知识、调查技能、统计法规、职业道德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确保“两员”熟练掌握普查业务和流程。
四、准确把握普查工作要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石政函〔2025〕67号)要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抓好普查工作落实。
严格依法普查
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加强质量管理
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普查要求,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强化宣传动员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石家庄市新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家庄市新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建立 副区长
副组长:任建丽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晓辉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程兰霞 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人防办主任
石冬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艳滨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李玉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肖斌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景 波 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副局长
张君辉 区民政局副局长
何荣珍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 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会力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卢 伟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 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翠实 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李铭鑫 区武装部副部长
米 宁 区普查中心主任
石家庄市新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米宁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该领导小组不列入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所在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0240902164916369.png?sid=b6e83c25-1e01-47b7-9026-32b1ef144c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