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仲裁公告(石新劳人裁字〔2025〕592号,受送达人新华区广尔食品店)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6日 09:36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新华区广尔食品店:
本委已受理安何方与你单位发生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案件(石新劳人裁字〔2025〕592号)。因你单位住所长期无人等,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法定方式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通知及开庭通知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开庭三日前完成举证。未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6月15日14时00分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审理一室(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10号一楼)审理以上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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