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仲裁公告(石新劳人裁字〔2025〕275号,受送达人石家庄福禄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8日 09:11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石家庄福禄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吴盈盈与你单位关于工资等争议案件(石新劳人裁字〔2025〕275号)已审结。因你单位住所查无你单位等,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法定方式送达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石新劳人裁字〔2025〕275号裁决书。该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吴盈盈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25年6月9日解除。二、你单位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吴盈盈工资4304.6元。三、驳回吴盈盈的其他仲裁请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你单位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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