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初次创业人员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1:31
根据石财规〔2018〕3号文件、〔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有初次创业4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31332.21元;高校毕业生(1名)一次性创业补贴区级就业专项资金负担5000元,市级创业扶持资金负担5000万;高校毕业生(4名)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共计8000元。现将申请三项补贴的企业、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1日
监督电话:86952113
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