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新市监处罚〔2024〕001 号
当事人: 河北德杰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30100060457491Y
住所(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夏会芹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 其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电梯开展维保质量抽查,我局于2023年11月27日接到第三方机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显示河北德杰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存在如下情况:当事人维保的水尚嘉苑小区西-西电梯存在1.制动时抱闸不同步;2.制动衬和制动轮贴合不紧密,存在摩擦的安全隐患。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维保的水尚嘉苑小区西-西电梯存在1.制动时抱闸不同步;2.制动衬和制动轮贴合不紧密,存在摩擦的安全隐患。现场该公司维保人员王玉林承认维保的电梯存在以上问题,11月23日第三方机构维保质量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当事人至今未整改。2023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开始着手进行积极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2023年12月4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本局查明: 经查当事人维保的水尚嘉苑小区西-西电梯存在1.制动时抱闸不同步;2.制动衬和制动轮贴合不紧密,存在摩擦的安全隐患。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11月23日收到市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维保质量抽查报告显示其维保的水尚嘉苑小区西-西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当事人至今仍未整改。当事人对上述水尚嘉苑小区西-西电梯没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当事人与石家庄市万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电梯维保协议中,规定每台电梯维保费用4800元/年,因电梯维保费用未按单次、半月单独计算,无相关费用凭证,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询问笔录 ,证明当事人具体违法事实。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明被委托人的资格
5.电梯维保协议,证明当事人负责该电梯维护保养
6.维保记录,证明设备的维保日期、维保项目。
7.新华区电梯隐患排查情况统计单、监督抽查情况报告单,证明第三方机构维保质量现场抽查情况。
我局于2024年1月4日,对当事人下达了石新市监罚告〔2024〕001号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
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
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办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接到电梯维保不合格的结果后,立即完成整改。依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五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 证据材料的。”可以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
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5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34违法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从轻幅度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7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本决定。应到河北银行新华路支行(账户:石家庄市新华区财政局,账号:0128180000011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如有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新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于六个月内向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罚没证编号:xxxxxxxxxxxxxx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4年 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