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石家庄健胃中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电话:0311-86270105、0311-86271625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1号
邮编:050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