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 年2月2日,我局在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街道文苑街交口南行300米路南韵达快递(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8)查获的卷烟,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145号新华区烟草专卖局 联系人:梁英军 联系电话:0311-89260316) 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品种规格 |
数量 |
品种规格 |
数量 |
无牌号散支(200) |
叁佰贰拾(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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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品种)壹(1)种 总计:(数量)叁佰贰拾(320)条 |
特此公告。
(印章)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