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石家庄物迈商贸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企业登记的情况公示
石家庄物迈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我单位接到申请人卢京京提交的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备案)为该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等材料,其称: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身份信息被石家庄物迈商贸有限公司冒用,登记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现申请撤销石家庄物迈商贸有限公司该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登记(备案)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单位予以受理。现将石家庄物迈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情况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hqsjz.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45天。在公示期内,石家庄物迈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反馈,视为无异议。
调查机关: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58号二楼商事登记股
联 系 人:刘阳、王亚珠
联系电话:86271603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涉嫌冒名登记时间 |
涉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事项 |
公示期自 |
公示期至 |
石家庄物迈商贸有限公司 |
91130102MA07YAT19Y |
2016年11月25日 |
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
2025年8月20日 |
2025年10月4日 |
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