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要求,现将第二季度“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中检出的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香蕉;被抽样单:新华区芬谷食品经营部;购进日期:2023-10-12、2023年10月13日;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转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鉴于该批次不合格姜与香蕉销售数量小,货值金额小,社会危害性小,当事人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在经营场所张贴该批次不合格姜和香蕉的《召回公告》,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调查期间没有消费者要求退货及因食用该批次不合格姜和香蕉后发生不适反应等情况,决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