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新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 22:23
石家庄市新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简介 
新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简称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办公地址:钟旺路15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87855100
四、负责人姓名:刘斌
五、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政策的执行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体育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和组织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监管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新华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组织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推动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网络试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事业,组织指导文物的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培育扶持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五)指导体育社团工作。
    (十六)负责体育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机构设置:
新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设置办公室(加挂文物保护股)、文化馆、文体中心。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