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新华区司法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5:00
新华区司法局
 
一、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1号新华大厦13楼
二、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951986,传真:86951985
四、负责人姓名
李 军
五、机构职能
(一)承办全面依法治区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上报备案;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各类涉法事务;负责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
(二)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区政府委托,代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区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全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全区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设备、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和督察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机构设置
区司法局内设机构八个:办公室、依法治区办秘书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办公室、普法办公室、基层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政治处。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