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新华区民宗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4:47
石家庄市新华区民宗局简介
 
一、办公地址:新华区政府泰华街93号,政府楼435室、405室
二、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14:00-18:00)
三、联系方式:86952190   86952080
四、负责人姓名:赵冉微
五、机构职能: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指导有关部门、有关领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政策工作开展。
(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定,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负责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四)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五)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参与协调涉及民族事务突发事件处置和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六)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差别化政策建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监督指导。      
(七)负责组织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有关工作;提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艺术、语言文字、科技、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承办民族统计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九)参与拟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依法对宗教行政事务进行管理,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治藏工作方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稳控、预防处置暴力恐怖活动等工作。负责中央和省、市委、区委涉疆涉藏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二)民族宗教股。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负责民族文化、教育、艺术、卫生、体育、语言文字、科技、新闻出版等事业发展工作,负责民族统计工作。负责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宗教工作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相关工作;依法治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研究宗教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处置;负责民间信仰方面事宜。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