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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石岗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5日
来源: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对象
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
1
对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是否占用公共场所的行政检查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23年11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条 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应当在室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绿地、公共场所等。违反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石岗街道办事处
清洗、维修车辆相关经营主体
≤
4
现场检查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