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新华区关于征集基层执法队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4:43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利益,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华区基层执法队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问题对象
基层执法队伍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以及受委托协助开展执法、管理、服务工作人员。
二、征集线索内容
1.利用审批备案、执法检查等职权,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礼品礼金、宴请、娱乐等好处,给了好处不处罚、不给好处乱处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2.利用变通办理、减轻处罚、减免收费、规避监管等方式相利诱,向办事企业、群众索取好处。
3.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入股、介绍业务、强迫交易、强揽工程,从中谋取个人私利。
4.不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中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原则,对中小微企业甚至免税小微企业乱罚款,粗暴执法,行特权耍威风,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或者简单执法“一刀切”,不顾企业实际情况,生搬硬套文件规定。
5.漠视群众利益,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立案,或久拖不办、不作为、慢作为。
6.对辖区内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不上报,寻找机会捞取好处。
7.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选择执法、徇私枉法等其他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反映的问题线索要事实清楚,内容详实,包含问题属地、事实经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便于我们更快、更好、更精准地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三、征集渠道和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新华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征集的问题线索及时核实,尽快加以解决或妥善处理,所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举报电话:0311-86952990
2.举报邮箱:石家庄市0804号邮政信箱
3.举报电子邮箱:xhqyhyshjbgs@163.com
4.举报短信:15511337675(仅接收短信)
 
石家庄市新华区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