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的具体执法法定项目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 | 除法定简易程序外的所有执法决定。 | (一)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调查终结报告等执法文书; (二)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其情况说明; (三)相关证据资料; (四)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 (五) 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六)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七)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八)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九)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
2 | 行政处罚 | 需经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 ||
3 | 行政处罚 | 拟从重、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 | ||
4 | 行政处罚 | 拟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 | ||
5 | 行政处罚 | 违反规划、住建领域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普通程序处罚案件 | ||
6 | 行政处罚 | 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 ||
7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事项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存在法律适合疑难、情节复杂或者定性存在较大争议事项 | ||
8 | 行政处罚 | 拟作为行政赔偿或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事项 | ||
9 | 行政处罚 |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 法制审核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