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
 
中国政府网   |  省政府   |  市政府  |   无障碍  |   适老模式
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 应急管理局
 

新华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来源: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现将《石家庄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石家庄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

          2.石家庄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其他行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

 

 

石家庄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附件:1

石家庄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1

安全生产综合

 规章制度

一般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书面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2

安全投入

一般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书面检查

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3

安全机构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

书面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

人员培训

一般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书面检查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5

特种作业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书面检查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6

三同时

一般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7

安全生产综合

 警示标识

重点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实地检查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8

 安全设备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备涉及、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报废情况。

9

 重大危险源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10

 隐患排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1

 员工宿舍

一般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实地检查

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情况。

12

 危险作业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3

 劳动保护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14

发包出租

一般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5

应急管理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按规定备案。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16

安全生产综合

 事故后整改

一般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17

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重点检查事项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八条至第十九条。

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治理情况。

18

 中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书面检查

书面检查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

19

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

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

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流条、第四十一条;

工艺管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设备设施管理情况。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19

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

书面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20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二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六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报告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21

工贸

建材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14.2.1

实地检查

柴油罐等燃料罐采取防雷、防静电的措施情况。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5.1

煤气发生炉及煤气输送系统的防火、防爆情况。

22

机械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22

工贸

机械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8.1.7

实地检查

危险介质管道穿越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情况。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14.2.1、14.3

使用、储存成品油和可燃液体的设备设施采取防雷、防静电的措施情况。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0002-2008)第六条;《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4.1.1b)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5部分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GB6067.5-2014)4.2.4、9.2、9.5

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的选用和安全技术状况。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3.2.1

铸造熔炼炉前坑、沟或储运铁水和堆放熔渣出的防水措施。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3.2.2

造型地坑砂型底部与地下水位的安全距离。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7691-2003)9.1、9.2、9.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5.1.3.1、5.1.3.2、5.1.3.3

临时涂装作业的划定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22

工贸

机械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2007)9.6

实地检查

涂装烘干系统的烟囱中沉积物情况和定期清扫情况。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7691-2003)9.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7692-2012)5.1.16、5.1.25

使用易燃易爆清洗剂时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6.3

集聚在密闭半密闭空间内易燃易爆气体的及时清理措施。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8176-2012)8.1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7691-2003)13

检修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23

轻工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实地检查

烘制、油炸等高温设备安全保护措施的配备情况。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2011)9.3.5

白酒储存、勾兑场所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不应高于地面0.6米。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23

工贸

轻工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50694-2011)9.2.3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17681-1999)7.4.1、7.4.2

实地检查

白酒储罐防雷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2008)5.3.2

造纸企业液氯使用安全规程的落实情况。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4.10

日用玻璃、陶瓷、搪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安全防护设备的设置情况。

24

纺织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11.2.2.4

实地检查

热定型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11.2.10.2

燃气贮罐、管道和汽化室的安全防护措施。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13.3.6

危险品贮存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5

粉尘涉爆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3.6.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设置情况。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25

工贸

粉尘涉爆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5.1

实地检查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6.5、6.6.1、7.3 、7.4、7.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6.9.13;

除尘系统的安全技术状况。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5.2.1、5.2.2、5.2.3

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8.3.1、8.3.2

粉尘清扫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6.4.2

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去除异物装置设置情况。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6.2.1.2

砂光机风管火花探测报警装置设置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6.6.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17919-2008)4.6.3、4.6.4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26

工贸

液氨制冷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6.2.7

实地检查

包装间、切割室、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空调系统的制冷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氨单元的登记建档情况。

27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

有限空间作业程序的规范和落实情况。

28

检测服务机构

检测检验机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六条

资料检查、现场检查

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情况。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超范围从事检测检验情况。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检测检验报告质量情况。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28

检测服务机构

检测检验机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资料检查、现场检查

变更确认情况。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检测检验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附件:2

石家庄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其他行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1

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运行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十一条。

书面检查、委托检查、现场检查、联合检查

是否按照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是否存在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和保护标志的行为。

2

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十一条。

书面检查、委托检查、现场检查、联合检查

是否存在危害地震观测环境或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志的行为;是否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3

对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十一条。

书面检查、委托检查、现场检查、联合检查

是否存在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行为。

4

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

书面检查、委托检查、现场检查、联合检查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