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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宾馆酒店、会场场地严禁为各类违规会销及虚假宣传活动提供场地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来源:

辖区各宾馆、酒店、宴会厅、会议室、会务中心、租赁集会场地等经营单位:

为防止各类不良经营者长期租用酒店、宴会厅等场地,面向中老年群体,依托会议营销模式,针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理疗设备、康养产品、养生日用品等各类产品实施虚假宣传、夸大疗效、虚构资质等违法行为,坑害老年消费群体,压实场地出租方主体责任,从源头阻断所有类型违规会销活动落地,现对辖区所有会务场地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承租主体核验责任

 各场地经营单位承接讲座、产品宣讲、体验推广等活动预订时,务必核验承租方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资质,仔细询问活动主题、宣讲内容、销售产品、参会人员构成,完整留存承租方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活动时间台账资料。

凡是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产品体验、礼品赠送、康养旅游、产品溯源科普等名义大量邀约老年人聚集的活动,务必从严审核、重点关注。

二、禁止为各类违规会销活动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

不得出租、出借场地用于任何形式的违法会销活动,覆盖全部会销产品品类,不限于本次曝光益生菌产品,重点防范以下违法行为:

1. 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饮品、养生制品违规宣称疾病预防、疾病治疗、慢病调理等医疗功效;

2. 医疗器械、理疗设备夸大治疗效果、虚构适用病症、虚假承诺康复效果;

3. 虚构产品溯源背景、科研成果、专家背书、临床疗效、荣誉资质等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4. 使用“根治、包治、100%有效”等绝对化用语,虚构产品疗效承诺;

5. 通过赠送礼品、免费体验、低价旅游、会员返利等套路诱导中老年群众高价消费;

6. 通过短视频、微信群、朋友圈线上引流,线下会场集中宣讲推销产品的一体化违规营销活动。

三、落实现场巡查与线索上报义务

各场地经营单位建立会场活动巡查制度,活动期间密切关注现场宣讲内容。一旦发现现场存在虚假宣讲、夸大产品疗效、诱导老年消费等可疑会销线索,应当及时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属地市场监管所、区局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监股报送线索,不得隐瞒包庇,持续为违法活动提供配套服务。

四、法律责任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场地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承租方开展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仍然持续提供场地服务的,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局将对全区各类会场场地开展常态化排查,多次承接违规会销的场地经营单位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处置。

五、长效管理要求

各场地经营单位收到本告诫书后,立即开展自查,完善会场预订审核登记制度,严把活动准入关口,从源头防范各类涉老违规会销活动,共同维护辖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如发现可疑会销线索,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