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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警惕各类会销模式虚假宣传消费风险警示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来源:

广大消费者、辖区各经营主体:

为防范不法主体利用会销活动进行虚假宣传,保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现对各类会销虚假宣传风险统一警示如下:

 一、认清各类会销常见营销套路

不法经营者常常以多种形式聚集群众开展会议营销、体验式销售,常见噱头包含: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产品溯源参观、免费礼品赠送、康养旅游、会员回馈、公益科普等,重点面向中老年群体进行集中宣讲推销,诱导消费者冲动消费。

二、警惕全品类产品虚假宣传陷阱

会销推销产品品类繁多,不限于益生菌、微生态制剂,涵盖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固体饮料、医疗器械、理疗设备、康养日化产品等各类商品,高发违法行为主要有:

1. 将普通食品、固体饮料等非医疗产品,虚假宣称具备疾病预防、疾病治疗、慢性病调理等医疗功效;

2. 夸大产品效果,虚构产品溯源背景、科研成果、专家背书、临床数据、获奖资质等内容误导消费者;

3. 使用“根治、包治、无效退款”等绝对化用语作出虚假疗效承诺;

4. 通过线上短视频、直播、微信群、朋友圈进行引流邀约,线下会场集中宣讲推销,线上线下联动实施营销误导。

三、对辖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提示

辖区各类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法律法规:

1. 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对商品功效、性能、背景资质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2. 普通食品不得宣称疾病治疗、预防功能,保健食品宣传不得超出注册备案的功效范围;

3. 线上短视频、直播间、社群宣传素材应当留存备查,线上宣传内容必须和产品实际属性保持一致;

4. 酒店、宴会厅等场地经营者,不得为虚假宣传类违规会销活动提供场地以及配套服务,发现可疑活动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上报。

四、消费维权提示

广大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会销现场口头宣讲的各类神奇疗效,理性对待免费礼品、低价旅游等营销诱惑。消费时妥善留存宣传单页、宣传视频、聊天记录、消费票据等证据。

如发现辖区内存在线下违规会销、网络虚假引流宣传等违法线索,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