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0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东焦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变更。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于2026年7月10日予以受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予以执业登记前的公示:
名称:石家庄市新华区东焦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类别:社区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人:刘华雷
变更采购人员为:张晓红;变更药学部门负责人为:王明;
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1号F座101
该医疗机构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17日前向我局据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58号新华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电话:0311-86271629
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