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石新劳人裁字〔2026〕6号,受送达人河北恒鑫合泰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1:52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
河北恒鑫合泰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张梦晗与你单位发生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案件(石新劳人裁字〔2026〕6号)已审结。因你单位住所查无你单位等,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法定方式送达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石新劳人裁字〔2026〕6号裁决书。该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张梦晗与你单位于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7月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你单位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张梦晗工资6320元。三、驳回张梦晗的其他仲裁请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你单位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新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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