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新华区“小餐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0日 09:41

一、制定背景

伴随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提升,加之上班族、双职工家庭工作节奏加快,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提供就餐、托管服务的“小餐桌”经营业态快速兴起、数量持续增长,有效填补了校园外学生就餐托管服务缺口。但该行业普遍存在准入门槛较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经营场所隐蔽分散、经营模式零散等特点,行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足,普遍存在经营环境脏乱、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油烟排放扰民、日常噪音扰民等一系列问题,给辖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及人居环境治理带来压力。

目前,国家、河北省及石家庄市暂未出台专门针对学生“小餐桌”业态的规范性管理文件,行业监管缺乏统一、细化的制度依据,导致日常监管、隐患整治、规范提升工作难以精准落地。为全面补齐“小餐桌”监管短板,实现辖区“小餐桌”经营主体全覆盖、无死角常态化监管,系统性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保障学生就餐托管安全,我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结合辖区“小餐桌”经营现状与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华区“小餐桌”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章:第一章总则,对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监管体制、经营者主要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第二章申办手续,对“小餐桌”办理小餐饮登记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明确;第三章经营规范,对“小餐桌”经营者从卫生、食品、消防、治安等安全方面做出了规范性要求,明确了经营者主体责任;第四章监督管理,对属地和部门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第五章法律责任,对“小餐桌”经营过程各类违法违规情形,衔接对应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置指引;第六章附则,对实施时间进行了明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