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石新数政撤字〔2026〕第013号
新华区德皮哈百货商店:
申请人陈*胜(公民身份号码130105********1819)向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举报,反映新华区德皮哈百货商店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2019年7月2日设立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本机关决定撤销新华区德皮哈百货商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105MA0DT3K7XH)2019年7月2日设立核准登记时登记的住所。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石家庄市新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