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新华区教育局关于《新华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0:25
按照有关要求,现就《新华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制定的意义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国计,也是民生,关乎政府形象,关乎依法治教,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历年来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普遍关注。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站在新起点上加快推动新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对推动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背景和依据
在继续推行“公民同招”的前提下,在推进小学线下和线上同时报名的背景下,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3年7月,我区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3〕4号)《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教〔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华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对进一步做好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确保圆满完成我区今年义务教育招生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内容和要求
一是继续执行“公民同招”政策。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继续执行“公民同招”政策,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二是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坚持足龄原则、属地原则、房户一致原则、稳定居住原则和人性化原则,有序确定招生入学对象,简化优化报名入学手续。三是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继续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政策,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军人子女优待政策,落实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四是认真执行均衡编班。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均衡分班系统”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引导广大家长朋友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严格把好学籍管理关,规范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确保学生“一人一籍、人籍相符”。五是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做好招生入学信息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始前,区教育局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具体政策、学校划片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建立并完善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科学运用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相关文件:
新华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